根据《塔里木大学2026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面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推免生面试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统筹管理及面试过程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指导面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二)按专业成立面试小组,由5名及以上(单数)相关学科导师组成,组长由具备正高职称的导师担任,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推免生面试考核工作。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对推免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需招生,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三、招收专业
我院招收推免生的专业见《塔里木大学2026年招收推免生专业目录》,各专业招收推免生人数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的50%。实际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申请专业原则上应与本科就读专业相同或相近。对于跨学科专业申请者,应具备所申请学科专业大学本科阶段应达到的知识能力和水平,且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在面试中加强考核。
四、申请条件及材料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秀,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外语为英语须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雅思6分及以上;外语为其他语种或没有等级考试的外语专业学生,外语水平须达到与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全国外语专业四级相当水平(需提供3名以上高级职称外语专家的联名认定材料)。
(二)申请材料
1.《塔里木大学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前往学信网认证)。
3.加盖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命名方式:证件号码_姓名)。
4.全国大学英语等级成绩单或其他能证明本人外国语水平的正式成绩证明复印件。
5.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出版物等其他学术工作成果复印件或证明。
6.个人陈述。
7.诚信考试承诺书。
8.塔里木大学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请严格按照《塔里木大学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汇总表》要求的格式将各项材料的电子版整合为一个PDF文档,文件命名格式为“报考学院_报考专业_推免生姓名”。
五、报考流程
(一)推免生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 com.cn/tm/,以下简称为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填报我校,并通过“塔里木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s://yjszs.taru.edu.cn)”提供要求的相关材料。
(二)学校将对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核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面试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面试条件的推免生发送面试通知、向面试合格的推免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报考我院的推免生,只有在接受并确认学校的面试及待录取通知后,才能正式获得拟录取资格,完成最终录取流程。
六、面试录取
(一)面试
1.面试形式:采用线上面试,以面试考核为主。
2.面试时间:面试于10月15日之前完成,具体时间由我院及时通知。
3.面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考核、外语听说能力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通过《国家教育考试推免生诚信档案》记录、推免生提交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等材料,以及在面试考核过程中与推免生的交流,考查推免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政治态度、理想信念、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面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考核(百分制,不少于15分钟/人)
专业能力考核:以随机抽题等方式进行。学术型硕士重点考查对所报考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型硕士重点考查在本领域的专业实践能力、创作实践能力等。
综合素质考核:结合推免生提交的材料,根据推免生的教育背景、本科成绩、科研或实践经历、个人陈述等,通过交流问答等形式,对推免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心理素质、人文素养、沟通表达能力等进行考查。
(3)外语听说能力考核(百分制,不少于5分钟/人)
外语语种原则上为英语,以交流问答方式,考查推免生的外语听力、口语能力。
(4)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总成绩=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考核×90% +外语听说能力考核×10%。
(二)录取
1.成绩按专业进行排名,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总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参加面试的推免生必须完成全过程,如中途退出,则不予录取。
七、公示、监督和复议
(一)公示
经面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学校将拟录取名单在学校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公示的推免生拟录取资格无效。
被我校招收的推免生,本科毕业不得列入就业计划,不得办理出国手续,并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入学前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入学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二)监督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面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面试结果的准确性进行全面的督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举报监督电话:
1.学院纪委:0997-4680022
2.学院科研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0997-4680015
(三)复议
若推免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投诉或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面试小组进行复议。
八、其他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
1.申请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缺乏诚信。
2.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3.自报名至入学报到之日,受到任何纪律处分者。
4.存在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行为。
(二)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为准,办法内容如有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之处,我院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